林熙的話,讓李含奎不由想到臨出發前,祁博衍的話:最好帶上你們曾經有牽扯的憑證。
他當時還覺得祁博衍事多,如今卻慶幸自己最終聽從了他的話。
想到這裡,他拿出了記著跟林熙往來點點滴滴的小本子。
「66年3月5日,前兩天偶遇被下放到牛棚的小姑娘,按說那都是壞分子,我不該搭理她的。可那小姑娘看著柔柔弱弱的,讓人忍不住想對她好。於是,我把早上多拿的包子,送給她吃。我看她明明都流口水了,可就是不敢伸手接包子,所以我把包子往她手裡一塞,就跑去躲在一旁偷看她。我看她捨不得自己吃包子,而是拿著包子回去給她爸媽,還騙他們說自己吃過了。我心想,她真傻,同時在心裡想著,下次多拿兩個包子,省得她捨不得吃。」
「66年3月9日,昨天我又偶遇了那個叫林熙的小姑娘,她看起來好像比前幾天更瘦小了。於是,我跟我媽說我想吃大肉包子,吃很多很多的大肉包子。早上,我如願吃上大肉包子,也如願送給那個叫林熙的小姑娘,三個肉包子。這次我看她吃了包子,我心裡頭很高興,心想以後但凡有我口吃的,肯定不會忘了這小姑娘。」
「……66年7月3日,每年的雙搶季節,我們這些小不點都被分配去撿稻穗。林熙因為身份的緣故,一直被排斥,甚至被欺負,基本撿不到稻穗,我怕她完不成任務被懲罰,每天都把撿到的稻穗給她。她說她不能連累我,一直拒絕我。直到我說,我是革委會主任的兒子,誰也不敢刁難我,她才接受我的好意。」
「……72年除夕,林熙已經長成大姑娘的模樣,見她看著別的姑娘穿著新衣服羨慕的樣子。我特意給她買了花布,讓她做身新衣衫穿。她含羞帶小地說,她將來一定會還給我的。我心想,將來你給我做媳婦,不就得了。」
「……75年除夕,林熙已經長成亭亭玉立的少女,隨著她的模樣一天天的變化,我每次看到她,心都砰砰砰直跳,我知道這叫喜歡。我喜歡上這個相識將近十年的姑娘,想跟她談對象。因為喜歡她,今年送給她的年禮,比以往更多,有近幾年從來沒落下的布、有一雙皮鞋、還有一塊我費了老大的勁才弄到的手錶。看到她笑著收下我的年禮,我趁機問她,可不可以跟她處對象。她告訴我,她一直把我當哥哥一樣,從來沒對我生出男女之情。那一刻我是傷心的,明明我們相處的那麼默契,那麼好,她看我的眼神也是那麼信賴,我不相信她對我一點感情都沒有。」
「……76年2月3日,烈女怕纏郎,經過這段時間我明里暗裡的表示,她總算答應我好好考慮跟我處對象的事,我高興得一整宿都睡不著。」
「……76年3月7日,她父母被平反,要回去了。我跟她說,我會去找她的。她說她不可能再嫁回這個困了他們家十幾年的地方,讓我找個合適的人過日子,不要再想她。我說大不了我入贅,讓她一定不能忘記我。」
明白人一聽就知道,李含奎這些內容不可能瞎編的,當即議論紛紛了起來。
「原來林書記一家在農場有革委會主任的兒子罩著,難怪回來的時候,一家三口狀態都那麼好。就是不知道林書記兩夫妻,知不知道自己這個養女做的事?」&="&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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