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說倒地的事情一次就夠了。
我很長時間沒喝酒了,為了他。這是我之前做錯事兒之後的道歉,是我該。
這故事很離譜。
那天單位喝酒,到我這個地步了都是等別人來敬的。
我在酒桌上看到一個挺年輕的小伙子,是別的部門的實習生。
那個實習生不能喝,酒量爛得可能跟守門的大黃狗差不多,但是那個晚上他敬我特別多杯。
我知道是為什麼,這個階段我和他一起走過。
這是我後來幾乎一生中覺得最幸運的一件事,那個時候我們有彼此,所以沒有丟掉自己任何一樣珍貴的東西。
我從那個實習生身上看到當年的他,就跟著喝了很多,那人抬手摸我的時候我都沒推開,最後是被他拉開扔出去的。
我還是沒清醒,抓著他衣領親他,他把我扯開,很生氣地問我你知不知道我是誰。
我說我知道,我忘了我今年二十八,我以為我們還是十八歲,我以為我還在發那場高燒,天旋地轉,差點要暈了。
那個時候我們他媽就是兩隻刺蝟,一擁抱就刺著對方。
所以我不想讓他再跟我生氣了,我說對不起,我沒習慣生病了找你才沒給你打電話,我不想讓你擔心,但是以後不會了,還有你下次干我能不能不要那麼疼。
他眼淚都出來了,問我以後你別喝酒了行嗎?
我醒了之後特認真地和他說:酒我真的戒。
但我很後悔,就算喝多了和他說了那些我很想說的話,我還是很後悔。
因為我覺得他會想,如果他沒有出現,我會不會去親一個陌生人,和一個陌生人說我跟他的故事。
這問題沒人敢問,問了我也不敢回答。
放在以前就算我喝多了我也不可能把誰當成他,這絕對不可能。
那一陣子我們的感情都在走下坡路,但只有那天,想起我們帶刺兒的十八歲,我才意識到,我們已經真的真的快要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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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我想起我一個跟我當了六年同學的朋友,我倆高考一個分數,就去了一個大學一個專業,當時他和他第一個女朋友分手,是他提的,晚上來問我他到底要不要分手。我問他為什麼,他說來說去就是這個原因,覺得自己不被需要。後來他還是分了,就那天晚上發了篇小作文,一個一米八幾的人差點兒哭了,我看到他眼睛都紅了眼淚包起,我沒好意思笑(bushi,因為真的認識很多年了我倆太熟了),我才發現哦原來被需要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我想到一個和這個感覺可能有點像的情況,就是送禮物,我覺得只要你認真挑了禮物就是想別人收的,如果別人說不用了其實會難過。
第11章54-57
54
那天晚上我和老胡都沒喝多少,老胡一直在說話,他說話就是為了讓我沒空去想東西,我知道。
但是我要是能控制自己想或者不想,也許我倆根本都不會分開。
最後我們一起走出酒吧,老胡拍著我的肩膀跟我說:戒了好,還是戒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