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呆木木的井廷都能猜到幾分其中緣由,精明如李七雨,又怎麼可能想不通江晴夏的動機?
不過是暗示讓別人來挑明,而不讓江晴夏記恨自己,如果江晴夏今天不被淘汰,明天也不會票到她頭上……方恣隱隱想著。
「艹,這女人可真夠惡毒的,趕緊投了吧,咱們繼續下一局!」孫盛帶頭道。
「等等。」方恣突然開口,「江晴夏或許真的殺過人,但她應該不是這場遊戲的主角。」
眾人一愣,轉身看向方恣:「什麼意思?」
「有人打開過樓下上鎖的抽屜,不是江晴夏做的。」說著,方恣從衣服口袋中掏出一個小小的紙片,「我昨晚偷偷將紙片塞進了抽屜的側縫中,只要有人打開抽屜,紙片就會掉到地上。今早我在柜子旁邊發現了它,但並沒有誰主動告知,抽屜被ta打開了,所以我猜測那個人正是主角。甚至,我猜測ta從看到電子鎖的第一眼,就知道答案,卻故意和其他人一樣寫錯,直到12點之後,新一天的權限開啟,才悄悄打開了那個抽屜。」
這突如其來的信息,讓原本確認了答案的眾人,不免有些慌
了。
江晴夏是主角還好說,畢竟她現在瘋瘋癲癲,極好控制。
可若主角藏在他們之間,從一進門就掩飾得毫無破綻,甚至剛剛一直在旁邊暗中左右他們的判斷,那可就太恐怖了。
「有誰今天打開過這個抽屜,還沒來得及告訴大家嗎?」李七雨強作鎮定笑著問。
然而,無人應答,房間內一片令人窒息的死寂。
「呵,那不就代表是江晴夏做的?」馮赫挑眉看向方恣,「你憑什麼說開抽屜的不是她?」
方恣將白色的小紙片翻了過來,後面竟印有一塊鞋印:「我剛剛偷翻過江晴夏房間內所有的鞋,沒有一雙與這鞋印相符。」
「臥槽,我看看?」孫盛拿過那張小紙片端詳。
那紙片只有指甲大小,掉到白色的瓷磚上,是不易被察覺,所以才被不小心留下腳印。
孫盛拿著紙片一一對比著江晴夏的鞋底,竟真沒有吻合的圖案。
「肯定是江晴夏把鞋藏起來了唄。」馮赫輕飄飄地說。
「如果她把鞋藏起來,不就證明她已經發現了我的紙片?那為什麼不直接把紙片衝進馬桶里銷毀,這樣我根本發現不了抽屜被人開過。」
「那或許……」馮赫頓了頓,「或許她昨晚打開的時候沒發現,今天早上發現了你在檢查紙片呢?」
「今早我撿紙片的時候,江晴夏還沒有下樓,除非那時候的幾個人中有她的內應,在這樣的遊戲中,為主角做內應的動機我想不明白,更何況如果江晴夏真這麼縝密冷靜運籌帷幄還有幫手,那為什麼從頭到尾一直與人發生口角,甚至現在瘋瘋癲癲地說出自己殺過人的事?」
孫盛被馮赫方恣的唇槍舌戰繞得有些懵,他此刻只關注唯一的物證。
「吵什麼吵,找到那雙鞋不就完事了嗎!」
「其實鞋,我已經找到了。」方恣脫下自己的鞋,一隻拖鞋,「就是它。」
馮赫差點直接笑出聲來,這什麼情況?莫不是碰到個傻子?
然而下一秒他才發現,自己的拖鞋和方恣的一模一樣。
準確來說,進入房間的每個人,都穿了這雙由「法官」準備好的拖鞋,除了江晴夏。
江晴夏進屋時沒換鞋,她說她從不穿5000以下的廉價鞋子,即便她腳上的那雙高定高跟鞋,已經灌滿了雪。
而十個人中,只有這麼一個矯情精,卻恰好排除了她的嫌疑。
當——當——當……當!
樓下的立鐘敲響了十二聲。
【時間已到,投票開始】
法官陰沉的嗓音與悽厲的鐘聲交雜,不和諧地透著壓抑到極致的味道。
下一秒,每個人的面前出現了一片幻影,上面是10個人的證件照。
照片上的人臉上沒有半絲生氣,目光空洞地盯著鏡頭,像個被做成標本的死物。除了頭與脖子,其餘部分全部掩蓋在一片黑暗與血色之中。&="&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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