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這句嗎?仔細想想好像還真有……」井廷依舊是那副呆愣表情,「不好意思,我腦子笨,沒反應過來。」
方恣冷下臉:「真遺憾,夢中的人說的其實是,這個孩子長得很像你。是這件事過了五年,你記不清當時的情景了嗎?如果我沒猜錯的話,從來到這裡的第一天,你就一直沒有入過夢吧?」
其他人震驚地看向井廷,錯愕得說不出話。
井廷嘴角的笑掛不住了,臉色漸漸黑了下來:「開什麼玩笑?我們不是都在夢裡遇到了嗎!我只是記性不好!」
「對,是在夢裡遇到了。」方恣平靜地反問,「但那真的是你嗎?我一直在想,既然高建輝不是主角,其他人也沒有離開過夢境,那前天晚上三點零三去騷擾阮依依的人到底是誰呢?後來我想到一種可能,既然是夢,夢裡看到的人也未必一定是真正的人,也許只是法官製造出來的替身。而那場夢裡從頭到尾唯一沒有說過話的人,只有你。」
井廷橫眉看向方恣:「我只是不愛說話。」
「確實不愛說話。仔細回憶起來,從第一天開始,每次我們討論夢境,你從不發言,因為你根本不知道我們夢裡夢見了什麼,只能聽我們討論勉強猜測,但一些細節我們不說,你便無法知道。我想我們做夢的時候,你應該就在走廊里徘徊著,等待著殺人的機會,對吧?」
井廷猛地一拍茶几:「不要血口噴人,你這麼說有證據嗎!」
方恣掀開井廷指節分明的手,指著茶几上的劃痕:「這就是證據。」
井廷:「?」
「夢裡我上船後乾嘔時指甲抓花了船板,而清雋姐跑向船時,被絆倒了,膝蓋流了很多血,茶几上有我的指甲抓痕,樓梯上有清雋姐留下的血漬,這足以證明從夢境一開始,阮依依消失前,我們就走出了各自的房間,來到一樓大廳,和預想中阮依依被襲擊後,大家才夢遊下樓的結論截然相反,而造成之前結論的原因,只因為阮依依清醒時,看到了同在床上的你。」
井廷眯了眯眸子:「你們什麼時候下得樓,和我有什麼關係?主角在外面,我在房間裡,難道我還有分身術不成嗎?」
「當然有關係。如果你是我們其中的一員,也應該和我們在一起,但如果那樣,阮依依醒來時,就只有兩種情況,要麼發現自己和其他人一起待在一樓大廳,要麼發現自己一個人睡在空蕩的房間裡,而這兩種情況,主角都可以輕易殺了她。但她沒死,只能證明主角還不想她死,因為她一旦死了,你的嫌疑就會最大。所以你必須製造出一種假象,房間裡已經有了兩個人,主角無法進入的假象。這樣就再不會有人懷疑你,雖然少了一次殺人的機會,但第二天你可以連殺兩人,獲取成就,依然穩操勝券。」
馮赫都有些聽糊塗了:「不對啊,那外面那個人到底是誰啊?主角真的是井廷?這小子還有同夥嗎!」
「是你的攝影機。」
馮赫:「?」
「井廷發現了你的攝影機,突然想到可以利用它製造假象。他趁我們都在一樓夢遊時,錄製了踹門和走動的聲音,又將攝影機放在門外。在三點零三分之前,將阮依依抱回到房間的床上,他提前幾分鐘播放錄像,然後睡回到阮依依旁邊,只要錄製一段空白的時長,控制好時間,就可以假亂真。」
馮赫知道自己攝影機的聲效的確牛批,但問題是……
「貓眼又是怎麼回事?窗外掛上去的手呢?」
「貓眼簡單,隨便貼個什麼東西在上面阻隔光線即可,以細繩牽引,待需要時,偷偷一扯,就可以製造出有人在門口偷看又離開的假象。而窗上掛著的斷肢,也是提前掛上去的。還記得阮依依說過,一開始外面風很大,傳來恐怖的『簌簌』聲嗎,那應該就是風吹塑膠袋的聲音。」
馮赫一臉懵逼:「塑膠袋?」
「就你和孫盛發現過的那個。」
方恣說著,將那塑膠袋從自己的房間裡拿了出來,裡面竟還裹著她和冉凇從雪地里找到的被風吹落的嬰兒殘肢:
「這個袋子很大,用它將小手纏住,多纏幾層,就相當於一個緩衝殼,這樣手打在窗戶上,聲音就會變小,只剩風吹塑膠袋的『簌簌』聲,但是封口不可以纏緊,要等它自己慢慢鬆掉,被外面的風一點點吹落,這樣過一會兒,塑膠袋飛了,手裸露出來了,阮依依便能聽到手捶打窗戶的聲音,誤以為有人剛剛把手掛在了上面。」
「啥?這特麼也行?」
冉凇點頭:「行,我和方恣昨晚試驗過好幾次,大概從掛好到完全脫落,十分鐘左右。」
馮赫:「……」
實際上,昨晚方恣就已經開始懷疑井廷,但苦於這些都不足以作為證據,井廷能做到,其他人也可以如此做來嫁禍井廷。
然而今天不同了,她找到了新的罪證。
王清雋勉強消化著這套理論,提出了新的質疑:「那昨晚呢?昨晚又是怎麼回事?井廷到底是怎麼把阮依依和孫盛引出來殺掉的,又怎麼移屍到你們的房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