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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來彰顯我們教廷的公正。

之前一直沒這麼做,一來是人手不夠,二來就是我們自身都不乾淨,又憑什麼有資格審判別人,直到今天我才覺得也許是時候了,但還希望你們謹記。

不是說開始審判貴族官僚,就會對你們的審核放寬,審判過程出錯或者故意製造冤假錯案也是罪,明白了嗎?」

「沒有善惡門,同時不能查閱記憶的情況下,審案出錯,可以理解,但現在要是還出錯,只有刻意為之這一種可能。不管是刻意報復,還是感性壓制住理性,覺得律法不公正,對方所作所為應該得到更嚴格的懲罰,都不是理由。

目前,暫且先按各國律法審判。

但如果你們覺得,某個貴族的罪行很過分,律法卻有些偏袒,或者沒有涉及到相關罪行的律法,你們可以暫時先不抓那個貴族,放縱他們一段時間,然後我們抓緊時間修訂律法,再抓他們。

之前有些事我們可以隨意為之,但是既然插手了審判權限,監督權限,那麼還是得盡力建立好完善的規則體系。

這個體系不僅要約束貴族官僚。

同樣也要能約束我們自己。

不然何以服眾?」

之前十幾年

,他們整個元素教廷準確來講其實算野蠻生長,很多方面實際是不合規矩的。比如說莉莉絲直接動手殺了那麼多沒有聽從教諭,交還光明教廷遺產的貴族。這一點在光明教廷時期勉強算合法,因為光明教廷有講違背教諭就是褻瀆光明神,需要被處死等等。

但元素教廷其實沒這一條戒律。

屬於建立之初,丁水在搞一言堂。

後面懲罰完犯錯的人,再加上新的戒律實際也不是特別的合適,只是因為那些人確實犯了錯,同時丁水本身的威望又足夠高,沒有人敢指出這點罷了。

但這些都是初期不得已而為之。

日後走上正軌,肯定還是要確立好規矩,既將權力關進籠子裡,也有十分正當的理由,去審判監督貴族和官僚。

而交代完這些情況之後,丁水主要就是跟他們仔細協商,具體該怎麼辦。

「教皇陛下,我覺得為了能夠更加名正言順一些,我們最好還是與各個國家的國王協商一下,直接從他們手裡拿到審判和監督權,然後您再下道教諭。

賦予我們這項權利。

過程我們可以組織十萬或者百萬民眾一起上書支持,希望我們插手其中。

如此我們便能順理成章的干預世俗社會了,想來那些個國王們應該也不敢拒絕,或者拒絕也無妨,拒絕的話我們可以先審判國王,以教廷的名義審判。

到時換個底子清白的繼位就是。」

「可以,沒有問題,反正所有國王繼位,都需要我們教廷進行加冕,所以我們教廷自然是有資格審判國王的。」

丁水很快便給予肯定。

之後他們還討論了很多細節,包括但不限於是先修改律法,還是先審判一部分比較過分,不是東西的貴族。近五十個國家的律法需不需要進行統一,省得回頭審判起來麻煩。哪些罪行需要立刻吊死,哪些罪行可以流放,又具體將他們流放到什麼地方,牽不牽連全族。

如此討論完畢,大多數人都對結果滿意,這才正式散會,接著便是所有女巫回去,策划起謀取審判和監督權限。

相關情況,有一部分貴族其實是知情的,畢竟十幾年下來,他們不可能一直不嘗試加入元素教廷,哪怕有一部分被清除了,但剩下那些沒幹過壞事的丁水並沒有理由清除,所以只能放任了。

而這時候,他們知情也沒用。

先前元素教廷沒有發展壯大起來的時候,他們就無力反抗,又更何況如今已經發展壯大起來,擁有了龐大的民間基礎。所以有一部分自知自身罪孽深重的,已經開始外逃,不是逃出本國,而是帶著全家老小,一起逃出西方大陸。

至於為啥要帶上全家老小。

倒不是他們有多顧念親人,主要是他們知道丁水會血脈牽引術,能通過親人血脈找到他們方位,直接將所有親人全部都殺了不現實,那也只能帶走了。

打打不過,反抗又反抗不了。

還不能讓他們逃嗎?

但別說,他們這也確實是一個應對方法,因為會血脈牽引術的只有丁水這個教皇,先前教廷因為管理比較嚴格的原因,即便出了些敗類,數量也不多。

不可能說成千上萬。

也就十幾二十個。

因此丁水能忙得過來,也能夠一一追捕到位,但如果當時有成千上萬敗類往全世界逃竄的話,丁水真忙不過來。

可貴族中的敗類真有成千上萬。

除此外,還有一點是,教廷敗類基本都是女巫,然後女巫又是丁水親手創造出來的。或者哪怕不是女巫,也會將他們的情況調查清楚,因此找起來會比較順利,但是那些貴族顯然不大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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