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凌嵐在廠里不算是最好看的,她膽子小,說話聲音也小,性格很容易挨欺負,同組的人看她老實,時不時會為難她一下。我幫她解過幾次圍,一來二去就熟了,我們下班經常一起出去吃宵夜,廠里人起鬨撮合,我們就順利在一起了。&rdquo
&ldquo在一起的第二個月,我們到外面租了房子,本來我是住自己家,凌嵐住工廠宿舍,為了談戀愛方便,我們商量著拿出工資的一部分在外面租房,只要廠里不著急趕單子,我們就住在出租屋。&rdquo
王澍問:&ldquo你們同居了多久?&rdquo
&ldquo差不多有一年半。&rdquo
王澍翻了翻材料,板著臉問:&ldquo是凌嵐承擔了你們同居在一起的所有開銷吧?&rdquo
羅旭文在和凌嵐交往時,大賭小賭不斷,他吃的第一個官司就是那時候欠同學錢不還,同學一紙欠條把他給告了。
羅旭文為自己辯解:&ldquo我也給凌嵐買過禮物的,只要手氣好,手上還剩點,房租水電我也交過,我還送了她一個金戒指。&rdquo
林煦對羅旭文刻意強調送戒指深感不屑,他唯一拿得出手,說得出口的只有金戒指這一個媒介。而凌嵐和他談戀愛期間不僅承擔兩人的生活開銷,還會給這個男人還賭債,或許凌嵐是真的很愛這個男人,才會一次次想要把這個男人拉起來,指望他能改過自新,凌嵐對羅旭文是有期望的。
王澍冷哼一聲,手指重重地在桌子上點了點,&ldquo讓你挑重要的講,誰關心你那幾百塊錢的戒指。凌嵐是怎麼死的?你說你看見了?兇手是誰,屍體在哪裡?事後為什麼不報警?&rdquo
王澍一連串的問題拋給對面的男人。
羅旭文沉默了一會,在王澍要拍桌子呵斥前,開口說:&ldquo我欠了筆錢。&rdquo
&ldquo一天晚上,朋友攢了個新場子,我去了,前半夜我的手氣很好,桌上贏了有小一萬多,將近我幾個月的工資,本來要見好就收,沒忍住,早上出來的時候,只有一張三萬塊的欠條。&rdquo
染的上賭博習性的人,真要是知道見好就收就不會成為賭鬼,何至於禍及家庭。
&ldquo我沒敢告訴凌嵐,在這之前凌嵐剛幫我還了工友的三千塊,她手上也沒什麼錢。&rdquo
王澍心裡的白眼都要翻上天了&mdash&mdash咋滴,凌嵐還要感激你沒告訴她不成?
&ldquo我能借的都借了,還找我爸媽要了一點,但是三萬塊實在太多了,根本還不上,賭場的人來討債的時候,凌嵐在浴室洗澡。那天晚上她把自己所有錢都拿了出來,還是不夠,她說第二天可以幫我去借,才保下我的手指。&rdquo
&ldquo第二天晚上,我帶著凌嵐借來的五千塊去還債,業哥,&rdquo羅旭文解釋道:&ldquo就是給我開借條的人,他特意問起凌嵐的情況,問我有比大買賣要不要做。&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