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房間,桃夭關上門。
後天交房租,只要能在後天之前找到暗地窺視的傢伙就行。
門外室友在敲門:「艷艷,你開開門,咱倆好好談談麼,我只是向你借錢,又不是不還了,你真的忍心見死不救嗎?」
她真的忍心。
一,她沒有義務去當這個冤大頭。
二,將人逼到絕路,或許能露出些許馬腳來。
她不確定寫紙條的人是誰,就要一個個的去試。
至於任務引言上寫的殺人狂,用的是問號,這就說明需要自己去判斷了。
她和室友的關係是表面朋友,室友大概率是個月光族,每次交房租,或許都會找她借,也或許並不會。
但任何一個人,出門在外,住所都是最為重要的東西。
如果那個寫紙條的人是室友,在被逼到絕路,應該是會採取一些行動的。
桃夭躺在床上,對外邊的聲音充耳不聞。
過了好一會兒,那聲音才消失不見。
天色也逐漸暗了下來,這是第一個夜晚。
外邊黑漆漆的,安安靜靜的,沒有一絲聲響。
凌晨三點。
這個時間正是人們睡的正香的時候,外邊的樓道忽然傳來細微的腳步聲。
與正常行走並不同,那是被刻意壓輕的腳步聲,偷偷摸摸的,還是這個時間點。
桃夭從床上坐起來,能夠感覺到人就停在了大門外。
她房間的門和大門之間也就隔了隔壁房間的一個門的距離。
那腳步磨磨蹭蹭,沒過一會兒,居然還有了開門的聲音。
桃夭蹙眉。
是有鑰匙,還是在撬鎖?
門被打開,人也走了進來。
她直接起身,一把打開了房門,客廳的燈就在門手邊的牆上。
「吧嗒」一聲,燈光亮起,整個客廳被照的如同白晝一般,但是客廳里沒有人,旁邊的門也是被關上的。
如果大門不是開著的,旁邊的門口多了張新紙條的話,一切真就像是錯覺一樣。
桃夭面露驚訝,二話不說直接伸手拍門。
「砰砰砰!」
「誰啊?」室友的聲音朦朧模糊。
「是我!」
「艷艷?這都什麼時候了啊,還不睡覺?」
「你快出來,我們這裡遭小偷了!」桃夭的聲音透著幾分急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