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襪子並不大, 口袋可以輕易放下。
所以在外面, 萊斯利總是可以隨時隨地織毛襪子。
毛衣就沒那麼方便,口袋是塞不下的。
因為不管放在身上哪裡,都會顯得鼓囊囊的。
莫特森家中還有家用毛衣編織機。
這是之前克莉絲汀送給萊斯利的生日禮物。
萊斯利一直沒有時間用。
自從回家後。
使用這台毛衣編織機, 他在一天內可以織出四五件風格款式紋路各不同毛衣。
在家的一周。
他幾乎天天使用。
目前。
萊斯利已經在織弟弟30歲時穿的衣了。
考慮到30歲是個個性鮮明的年紀。
所以毛織的紋路、色彩風格都會偏向成熟。
看到這些, 祖父亨利還以為他在給溫德爾織毛衣。
亨利相當傳統, 對現在的一些年輕人的某些愛好很是看不上眼。
尤其是男子漢織毛衣,女人打拳擊之類的。
所以他對萊斯利喜歡針織這種事, 心裡很有些偏見。
但第一次看見大孫子給他兒子織毛衣, 亨利便難得誇了萊斯利一句,「長大了, 懂事了。」
這句話, 他對溫德爾都沒說過。
因為不管溫德爾五十歲還是七十歲。
只要他這個爸爸還活著, 溫德爾在他眼裡就永遠是個「孩子」。
亨利只有做父親的自覺。
孫子什麼的,自有他們自己的父親操心。
作為父親溫德爾,難得見到如此焦躁不安的萊斯利。
短短几天,幾十件毛衣。
不知情的還以為他要跨行到針織行業。
就連克莉絲汀也很意外。
祖父亨利經歷很多, 難得安慰起萊斯利:「那個傑森可比你大9歲,你有的是時間熬死他。」
「祖父!」萊斯利眉頭擰起。
都這個時候了,老頭子還有心情開玩笑!
亨利聳聳肩,他說的是真的,只是萊斯利不信而已。
這小子還是太年輕。
他年輕時的死對頭可不少。
可現在呢。
他好好的活著。
死對頭們多的是腦梗、心梗……
還有的,不是高血壓,就是糖尿病。
無論這個人有多厲害,都難挨歲月這把刀。
熬死一個是一個。
別看他頭髮全白了,但身體可比同齡人年輕個十幾歲歲。
亨利騎機車出去加油的時候。
經常被小他三十歲的女人搭訕。
「那個傑森很不一樣,是一隻很有心機的卑劣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