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更加不悅:「怎麼不用?傷著人了,不管是故意的還是不小心,都該道歉。你這是拐著彎兒罵我脾氣不好,夸自己呢。」
時雨踢他一下:「不要曲解我的意思。」
陳啟把她的腳挪回來:「知道你什麼意思,我不會亂給朋友擺臉色,放心。」
時雨放心了,安靜一會兒又說:「你往自己身上倒汽水,給黎夢解圍,還挺聰明的。」
陳啟:「跟你學的,你不記得了?」
時雨:「什麼?」
外人眼裡學神一樣的時雨,在陳啟看來記性挺差的。她解釋是因為要清記憶庫,只能記得重要的事,小事不想記。
而陳啟不覺得時雨的事是小事,就雜七雜八記了很多。
比如時雨也曾這樣為一位後到的撞衫女孩解圍,即使她本來沒必要這樣做。
「她看起來很緊張,」時雨在休息室跟陳啟解釋,「應該是第一次來這種場合。我不換衣服,她就得被所有人的目光盯一個晚上。」
時雨的推測很準確,那女孩家境普通,跟著新交的男友來酒會。男友是個不上心的浪子,從家裡女眷的衣櫥隨便找出一條裙子給她,根本沒想著照顧她情緒。
這樣勢弱的姑娘,自然沒法立刻找到可替換的衣服。而時雨可以找到,所以時雨認為自己應該去換。
陳啟當時心情很複雜,他知道時雨本身不介意撞衫,如果對方同樣是遊刃有餘的女士,她興許還會跟人打招呼,互相開上兩句玩笑。
這次換裝並非因為時雨感到尷尬,而是因為她看穿了對方的尷尬。
換句話講,她純粹是為了照顧一個陌生人而已。
往裙子上倒酒,也只是避免對方以為她在嫌棄自己。
陳啟理解時雨的行為邏輯,但不理解這樣做的必要性。事實上,他很少理會別人是否難堪,這大約可以歸結為上位者的冷漠。他禮貌自持,進退有度,卻忽略很多動一動手指就能讓他人更舒適的情況。
他不是不懂,就是懶得。
時雨總會去做,陳啟一邊被時雨遍灑人間的甘霖浸潤,一邊扭曲地嫉妒她關心的外界。
直到今天,他終於築起一個奶油蛋糕做的安全屋,裝滿時雨獨一的偏愛,他才肯和時雨一樣分享善意。
「沒什麼,」他笑著低頭,「我說我不想和別的女人穿同款。」
時雨說:「小氣鬼。」
陳啟眸色森森地挑起眉:「你都不吃醋麼,什麼時候能為我吃一次醋?」
時雨:「巧合而已,又不是故意的,為什麼要吃醋?」
陳啟:「巧合也不行。」
時雨:「你好霸道啊。」
陳啟下一秒讓她知道什麼是真霸道。她受傷了不好逃跑,被抱上瓷面光滑的台,十分鐘內吃干抹淨。
下地的時候,她雙腿直打擺。
陳啟用濕紙巾擦臉,把鼻尖沾上的水液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