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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聰明人說話就是方便。

若是尋常人,要麽認不出她的身份,要麽不敢回答她先前的那句話,再或者,也不如劉穆之此刻的反應靈巧。

他已飛快地起身落座,渾似先前叩首的人不是他。

幸而這集市之中人員駁雜,留意到這頭異動的不多。就算真有,也只當劉穆之是在向眼前這位侍衛隨行的富家千金請罪,而不是一位臣子有意向君王獻上忠誠。

也就是褚靈媛又往她這頭靠了靠,像是唯恐自己先前努力學習的表現還是被劉穆之比了下去,在陛下面前丟了臉面。

待得姍姍來遲的第三位胥吏抵達,距離先前的鬥毆已過去了大半個時辰。

「這事兒不好辦啊。」他咋了咋舌,瞧著已讓人來止血包紮過傷口的佃戶,轉頭問道,「知會典虞丞了嗎?」

後頭跟著的小吏答道:「已讓人去說了……」

「這有什麼不好辦的!若不是他先出言侮辱,說我一身軍伍習氣,搶了他的好位置,橫挑鼻子豎挑眼的,我何至於與他動手,讓他知道什麼才叫軍伍習氣!打了他這一下要幾錢?我賠給他就是。」

那打贏了的壯漢冷嗤一聲,「再說了,難道他就沒動手嗎?只不過是沒打過我而已……別說得好像有多無辜一樣。律令規定,我二人都該受笞刑,至多就是我比他多打几杖,我挨得住。」

「話可不是這樣說的。」最先到來的那位官吏一邊剔牙,一邊漫不經心地回道,「你說他挑釁你,誰聽到了?」

「與我同桌的人都聽到了!」

官吏一笑:「他們與你是同鄉,與這位受害的佃戶並非同籍,總有偏幫之嫌,誰知道你們是不是與典虞丞有仇呢?」

「什麼同鄉不同鄉的,在同一條街上吃飯的人,與我們各不相熟,為何要偏幫!」

「話可以這樣說沒錯,規矩還是要按照規矩來的。你是晉陵戶籍,與他不同。」

「黃籍白籍……好好好,又是這該死的戶籍!」壯漢憤憤地朝著這群官吏瞪去,卻覺自己看向的好像是幾個木頭人。

於他們而言,這種鬧事的情況顯然並不少見。平日裡的閒雜事端,於他們而言說不定還是公務之間的休息。等人到齊的時候可以閒來吃喝,再然後,便是所謂的「按規矩辦事」。

壯漢繃著個臉:「那你們說,該怎麽辦吧!」

「你先出手傷人,自然是你的錯。他是典虞丞的佃客,受了傷耽誤了工期,又是大錯,哪只笞刑二十就夠了的。」「南徐州」的那位官員說得順口極了。

忽見遠處一位身著長衫的男子快步跑了過來,附耳過去說了些什麼。

這官吏眉頭一皺:「不是說近來他要少出風頭嗎?怎麽還要重懲立威?別忘了,前兩日已有消息,陛下行將抵達京口……」

長衫男子白眼:「又沒讓你們額外給什麼優待,不過是想讓京口之人知道,琅琊王氏可還沒倒台呢,少因為那些事情,平白找我們的麻煩。」

「那……」

「你放心吧,這種小事又不會傳到陛下耳中。最多就是讓這些人知道,什麼人能得罪,什麼人不能得罪罷了。你別忘了,你這個官是怎麽做上的。」

那官吏聽到最後一句,原本散漫的神情頓時收了起來,與另外兩人交換了個眼神,便已伸手朝著那壯漢一指:「先將他拿下,依法嚴辦!」

「等等……」那挨打的男人眼見這突如其來的一出,連忙開口,「只是口角之爭,何至於要嚴辦。」

沒這個必要啊!但他的聲音剛剛發出,便已被淹沒在了衙差拿人的動靜里,甚至被人隨即鉗制住了手腳,以防他在此添亂。

在這混亂之中,他的目光與那頭的壯漢有短暫的交匯。兩人先前還是針尖對麥芒,現在卻已各自從對方的眼神中瞧出了慌亂。

尤其是那頭上帶傷的男人。明明,被嚴辦的人不是他,反而該說他是被庇護的一方,但他的臉上不見任何一點喜色。

他能感覺得到!在這三方官吏會面的短暫交流與做出定論之間,所謂的事實根本一點都不重要,就連他這個「受害者」也不重要。

真正重要的人是他的主家,而他充其量也就是個有所歸屬的物品而已。

與他起衝突的人……不是因為打了人而要遭到懲戒,是因為他打碎了貴人的器物,於是要被拿辦作為一個典型,用來震懾旁人!

那壯漢雖沒聽清楚長衫男人和官員之間的咬耳朵,但也隱約猜到了什麼,當即一聲怒喝,奮起掙脫了抓住他的兩名衙役,猛地撞開了一張木桌,朝著一個方向奔逃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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