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我沒畫多少。」
祝霜降直接去出版社按照他們的意見改稿,修改的地方不多,她也很能接受意見,對方很驚訝:「你年紀小,我們還以為你會聽不進去呢。」
祝霜降回道:「要我改稿能有什麼意見?別不通知我亂改就行。」
她回想起當初在語文課本上看到了幾篇毒草文章,後來發現有幾篇寫著『有刪改』的標註,去找出原文一看,好嘛,一個小有名氣的作家,你們將他的文章改成了這樣,問過對方的意見嗎。
看看那已經面目全非的內容,背道而馳的中心思想,心想應該是沒問過的,而且對方好像毫無辦法。
標註了『有刪改』還算有職業道德,有些更是像給《論語》注經一樣,原作者懂什麼這篇文,怎麼解讀還是要看我。
不用感謝我,作者寫的還是你。
原作者:……
兒童科普類漫畫能有什麼原則性問題,要改的也不是內容。出版社還跟祝霜降說:「我們開始不會印很多,要看看市場認可度,但是你可以開始準備畫第二冊了。」
接著他大手一揮,「讓你家裡人來跟我們簽合同。」
說到簽合同,祝霜降想了想,直接問牧阿姨借了律師。
出版社還真沒想到對方小小年紀,能來這一手,他們簽過不少未成年的稿子,大多是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對於新的創作者來說,能夠出版,就已經是值得高興的事了。
律師指著某個條款跟他們說道:「作者版權轉讓給你們?期限五十年?這個我們不能答應。」說著他用詢問的目光看向……十一歲的客戶。
祝霜降點頭道:「是的,版權是我自己的。」
接著又對幾條模糊不清的條款提出疑義,要明確添加版稅計算方式和比例;違約責任不對等,不能出版社違約責任幾近於無,作者違約要付大量違約金;又要求刪除幾個附加條款,算一算,一份合同要談的地方還不少。
最後又要明確出版時間和書刊質量標準。
祝霜降也拿了一份合同複印件,托腮聽他們你來我往的談話,談合同出現這些情況,她既不意外,也不生氣,律師帶來就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的。
出版社負責人看了看氣定神閒的祝霜降,苦笑著說道:「祝同學,我服氣了,你還真是第一個懂得帶律師,而不是家長過來的未成年人,不愧是十一歲能拿中考第一的人。」
要知道,現在很多成年人,簽合同都沒有請律師的概念。
祝霜降用筆在版稅那裡劃了條橫線,看著他說道:「版稅我可以降低,但是漫畫的價格也要降低。」
負責人猶豫了一下,「你的意思是?」
「以價格換銷量,反正損失的是我,你們該賺多少就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