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珍自己有親生的孩子,她不領養。沐珍還想在自己的身上多花一些錢,而不是給別人的孩子花錢。
完全不用鄧隨風提醒,也不用潘敏操心。
鄧秋平和沐珍都沒有領養孩子的想法,他們兩個人都是比較自私的人。
「我們回去了。」鄧隨風道,「爸,開心點,別愁眉苦臉的。」
「……」鄧秋平開心不起來,女兒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這個當爸的用心。
鄧秋平想讓女兒嫁給富裕一點的人家,女兒不用為生活瑣事操心。偏偏女兒非得要嫁給潘敏的兒子,女兒以後少不得得要吃苦。
「後媽就是後媽,繼女結婚了,她都沒有一點表示。」鄧隨風離開之前故意提高音量。
沐珍當作自己沒有聽見,繼女不敬著她這個後媽,沒有把她當媽,她幹嘛要對鄧隨風那麼好。
鄧隨風沒有見到沐珍出來,她不意外,沐珍總喜歡待在房間裡玩電腦。鄧隨風討厭沐珍那樣,她感覺自己在家裡就是一個擺設,沐珍什麼都不去管。
別人的後媽要麼是很好,要麼是很壞,而像沐珍這種什麼都不管的後媽很少。
等鄧隨風走後,沐珍才走出來,「我不領養孩子,我不是沒有兒子的人,不擔心沒有人給我養老。倒是你,你就這麼一個寶貝女兒,你指望她以後給你養老?呵呵,我看是指望不上的。」
要領養孩子,也是鄧秋平自己去領養孩子。
只要不是花自己的錢,別讓自己的生活水準降低,那就可以。
「瞧,你女兒的婆婆早就防著我們,那些話,指不定就是她婆婆跟她說的。」沐珍道,「還領養孩子,虧得他們能想得出來。有一個鄧隨風就夠了,還來一個嗎?」
鄧秋平看了一眼沐珍,他明白沐珍的意思。自己的親生女兒都這樣了,他又怎麼能指望別人生的孩子呢?
「以後,自家做飯……」
「你做飯嗎?」還沒有等鄧秋平說完話,沐珍問,「要是我做飯,那就是吃午飯和晚飯,早飯,你去外面買來吃。還有,你得多給一些錢,我去買菜做飯,要時間,也挺辛苦的。」
沐珍不可能讓自己吃虧,「你出去買飯買菜都要錢的,我可不倒貼。對了,你女兒拿著那些彩禮過去,指不定她很快就把那些錢拿出來買菜了。」
潘敏家不是每一頓都有吃得很好的,鄧隨風比較嬌氣,還要吃好的。潘敏家沒有那麼多好吃的給鄧隨風吃,鄧隨風要麼自己買,要麼逼著她男人去買。
按照男人的尿性,男人一定會讓女人忍一忍,然後,就得是鄧隨風自己拿錢去買那些菜的。
等著吧,潘敏那樣的女人絕對不可能讓鄧隨風拿著那些錢,一定會想辦法讓鄧隨風把錢花在家裡。
正如同沐珍所想的那樣,在鄧隨風拿了那些彩禮錢後,她的小姑子小叔子他們就在說讓她買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