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譁
追求。」沐晴道,「不喜歡,避開一點就行了。」
除非必要,非得要去跟那些人接觸,否則,都可以避開。
沐晴就是這麼一個態度,她手裡的專利,別人要用,給專利費就行。要是那些人要跟沐晴見面,還要囉里八嗦的,她不行,她不喜歡去應酬。
「他這樣……他以後最好是跟你這樣。」賀澤華道,「要是他去做生意,就算不喜歡的人,有時候也得要接觸。」
「你接觸了很多不喜歡的人?」沐晴問。
「難免的。」賀澤華道,「有一個原材料供應商出事了,騙妻子說效益不好,說欠債,跟妻子離婚,讓妻子不用承擔那些債務。實際上,他賺了不少錢,他想要跟情人結婚,這才故意哄騙妻子的。」
「我的天。」沐晴沒有想到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後來呢,他的妻子有沒有發現異常?」
「發現了。」賀澤華道,「是別人跟她說的,她也不是什麼都不懂得的人,設法去廠子看帳目。真帳假帳,她一看就知道。以前,她沒有去看,是因為她相信她的丈夫。而現在,她不信了,還跟丈夫打官司要重新分配財產。」
「那是前夫。」沐晴道,「不是現任。確實得重新分配財產,男的隱匿了財產,還故意說了假話,那他就應該承擔起責任來。」
沐晴不喜歡這樣的男人,這樣的男人一有錢就喜歡換女人,他們落魄的時候,他們希望糟糠之妻陪著他們,等他們發達了,他們就覺得糟糠之妻不夠好,他們得要去找別的女人。
「是。」賀澤華點頭,「他們家的原材料,我們公司沒有進了。他們沒有把事情解決好,就算解決好了,我們都不敢再用他們家的原材料,就怕出問題。」
一個連一起共苦的妻子都能拋棄的人,這樣的人隨隨便便就能坑害合作方。
賀澤華跟沐晴一樣,他瞧不上這樣的人。不管這人的原材料是不是降價了,這跟他都沒有關係。
「他跟他妻子的官司還沒有打完。」賀澤華道,「凍結了大部分資產,得等算清楚了,才能動。」
「打吧。」沐晴道,「該是他前妻的東西,就該是他前妻的。」
如果前妻自己要放棄那些財產,那沒有話說。關鍵是前妻壓根沒有想過要放棄那些財產,還想著要分那些財產,那麼前夫就該把財產分給前妻。
男人總喜歡隱匿財產,不願意多分給女人錢財,他們覺得妻子沒有為這個家付出多少,全職主婦,沒有賺錢的存在,妻子都是靠著男人養活的。女人不應該去爭奪那些東西,女人就該淨身出戶。
「他前妻能贏官司嗎?」沐晴問。
「能。」賀澤華道,「工廠本來就是他們夫妻結婚之後,一點一點地弄起來的,他前妻付出了很多。只是等到了後面,他前妻退出來,沒有多管廠子裡頭的事情。他前妻信任他,以為他說的是真話,為了孩子,那就得離婚,這樣才能撇清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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