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明旭哼了一聲:「誰和他鬧,一個土包子。晝哥,我有兩道物理競賽題沒懂,你教教我唄。」
俞晝說:「上來。」
齊明旭三步並作兩步跑上了二樓,小狗屁顛屁顛地跟在他後面。
沈驚抬起眼睫,只看見俞晝挺拔的背影。
他沉默地緊咬牙關,白皙的側頸凸起青色的血管。
一件衣服而已?
什麼叫「一件衣服而已」?
那是俞晝給他的衣服,他以為衣服上有俞晝的味道,他以為俞晝喜歡小熊。
吳阿姨寬慰他:「明旭少爺脾氣急,你少招惹他,最好離他遠點。」
沈驚眼尾都憋紅了,十根手指背在身後,指尖細細發著抖:「他和哥哥很親近嗎?」
吳阿姨說:「明旭少爺從小就崇拜我們少爺,經常過來家裡小住,現在又有了明舟少爺這層關係,能不親近嗎?客臥衣櫃裡好些明旭少爺的衣服呢。」
樓上傳來齊明旭爽朗的笑聲:「晶晶,你敢往我頭上跳,你要挨揍了!」
沈驚點點頭:「吳阿姨,我先回屋裡了,一會兒出來幫您做飯。」
說話的尾音都在打顫,不是裝的。
·
回到雜物間,沈驚盤腿坐在牆角,把三塊板磚放在自己腿上。
真是奇了怪了,手腕上那個煙疤都十幾年了,早就不疼了,怎麼現在這麼疼?
他用力撓疤痕,怎麼撓都還是很難受,於是他又用板磚邊緣粗糙的地方去蹭。
心跳越來越快,直到薄薄的皮膚被蹭破,蹭出了細細的血絲,沈驚的粗喘聲這才戛然而止。
他再也不喜歡小熊了,他要把所有買來的小熊T恤都撕掉、扔掉、燒掉。
齊明旭也可以上二樓,齊明旭最崇拜的人是俞晝。
俞晝讓他穿齊明旭的衣服,俞晝壞。
那他就把齊明旭也搶走。
沈驚低頭盯著手腕上滲出的血絲,一直盯到激烈的心跳平復。
他意識到自己發病了,網上說控制不住情緒的時候,就看看天空,做深呼吸。
於是沈驚走到窗戶邊,拉開窗簾的霎那,呼吸也隨之一滯。
後花園裡栽滿了薔薇花,白色、黃色和粉色,開得格外熱烈。
他趴在窗邊,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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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晚飯,俞晝出門遛晶晶,齊明旭也去了。
沈驚幫著吳阿姨打掃完廚房,回到雜物間的窗戶邊看花,看得目不轉睛。
好看,好看,他太喜歡薔薇花了。
三年前,他的學校辦了一個活動,讓家長給十年後的孩子寫一封信。
沈驚和他爸說了這件事,他爸不寫。
沈驚說:「這是作業,每個人都要上交。」
他爸用甜得發膩的嗓音送走了一個老顧客,轉頭啐了沈驚一口:「我活不了十年,我死了,你也活不了,你看外頭那群Alpha會不會把你撕碎。你讓我給十年後的你寫信?寄哪兒去?陰曹地府啊?」
沈驚沒完成這項作業,他在那天的日記里寫——我想有個人能給我寫一封信,再送我一朵花。因為陰曹地府是不會有花的,只有天堂才有花。
那篇日記只有一個贊,來自CD。
十五天後,沈驚收到了一個包裹,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收到包裹。
包裹里是一封信,和一朵薔薇永生花。
從那天開始,薔薇花就是沈驚最愛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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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驚痴痴地看花,一直看到了深夜。
別墅里所有人都休息了,沈驚拿起他的馬克杯,去廚房接水。
這時腳步聲響起,有人下樓了。
沈驚的後背僵了僵,他回頭,笑著問好:「哥哥。」
俞晝手中拿著一個玻璃杯,淡淡頷首。
沈驚看了一晚上的花,他覺得自己心神寧靜,病都要好了。
但是一看見俞晝,手腕又開始隱隱作痛,是那種骨頭裡的痛。
沈驚讓出了淨水器前的位置:「哥哥,你怎麼還沒睡覺,加班嗎?」
俞晝接了一杯水:「嗯。」
沈驚裝模作樣:「哥哥,你要注意身體,不要太累了。」
俞晝說:「謝謝。」
他越冷淡,沈驚心就跳得越快,越來越快。
俞晝五根修長手指握著水杯,抿了一口清水。
沈驚的視線不自覺落到俞晝的手上,指骨明顯,指甲乾淨,扣著玻璃杯有種難以言喻的性感。
沈驚把馬克杯放到大理石檯面上,囁嚅道:「哥哥,我和明旭少爺的事情,是我錯了,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