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瓊看著顧思晴站在講台上讓大家給她作證,但沒有一個人配合她,嘲諷的哼笑了一聲。而此刻顧思晴意識到自己失誤了。高三的學生已經十八九歲了,都已經知道什麼叫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但這也不影響,有曲安怡作證,她再私下裡找一兩個人,一樣能告龐瓊。想到這裡,她就要轉身下講台,這時康元澤起身走了上來,拿著筆在上面簽上了他的名字,然後對著班裡的同學說:「我沒有跟顧思晴處對象,龐瓊是在造謠,希望大家作證。」
說完他看向平時跟他關係不錯的幾個男生,那幾人起身走到講台上簽字。有他們起頭,班裡的同學陸陸續續走上講台簽字。
康元澤作為班長,還是很有號召力的,不一會兒全班除了龐瓊都簽了名。龐瓊坐在下邊,緊繃著一張臉,她心裡是有些害怕的,畢竟她說的那些話都是沒有證據的,顧思晴要是告到老師那裡,她肯定要受到處罰。
還有康元澤家裡的背景深厚
她現在已經後悔了,剛才一時圖痛快說出那種話。
康元澤見大家都簽了名,然後問顧思晴,「你想要做什麼?」
顧思晴看向龐瓊,一字一頓的說:「我要去法院告她誹謗。」
這句話讓班裡死一般的寧靜,大家都沒有想到顧思晴竟然要去法院告龐瓊。他們想的是顧思晴估計會告老師,畢竟學生嘛,有什麼問題不都是讓老師解決嗎?
而康元澤聽了她的話說,「那我也去告她誹謗。」
他是當事人之一,當然也是受害者,也是可以告的。
這下班裡的空氣都凝滯了一樣,同學們不由自主的看向龐瓊,就見她臉上的肌肉緊繃的都有些扭曲,雙手死死的握在一起。
她也怎麼都沒想到顧思晴是要去法院告她,這跟告老師完全不是一個概念。他們現在不是學生嗎?顧思晴怎麼就想到去法院告她呢。
但她的高傲讓她拉不下臉現在站起來道歉,而且,她就是覺得顧思晴就是在跟康元澤處對象。有好幾次她都見到,他們兩個一起騎自行車回家。
康元澤多高冷啊,從來不跟女生多來往,但是偏偏他就是經常跟顧思晴說話,他們不是在處對象是在做什麼?
顧思晴站在講台上,居高臨下的看了一瞬龐瓊,見她還是坐在那裡不動,沒有一點要道歉的意思,她冷笑了下,然後拿著本子下了講台。
其實,如果龐瓊聰明一點,現在就誠懇的道歉,她也不會真的去告她。畢竟打官司是一件麻煩的事情,現在高三了,學習時間多緊張啊!
但龐瓊還是一副她沒有錯的樣子,那麼就不要怪她了。
中午放學回家,顧思晴就跟顧建國和王月菊說了這事,他們聽了都氣的沒辦法。王月菊咬著牙:「毀壞女孩子的名聲,這要是擱村里,傳出這樣的話,女孩子一輩子說不定就完了。」
顧建國說:「你要告她啥?」
顧建國雖然有些法律意識,但還真不知道污衊人是犯法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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