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個,桑寧有說不完的話題。
從戰爭時的不拿百姓一針一線,寧睡街頭,不騷擾百姓。
軍中有調戲女子者,立馬槍斃。
正是一樁樁嚴苛法紀,得到了人民最喜歡的隊伍。
到之後的全村百姓寧願犧牲不暴露戰士身份。
軍民一家,共同驅逐倭寇。
才迎來了最終的和平與勝利。
發展成強盛富饒的國家。
軍隊的安穩和強大,從不是靠那些膚淺的東西來打造和維持的。
霍長安越聽越上癮,目光灼灼,纏著桑寧又講了很多。
到最後桑寧還吼了一遍國歌,雄赳赳氣昂昂跨了一遍鴨綠江。
媽呀,累死了。
吃了些飯食就撐不住了,又懶洋洋的要睡覺。
霍長安給她掖好被子,還意猶未盡,但也捨不得她再講了。
總歸,以後多的是機會講。
「寧兒,那……丫鬟?」
「你要找就找,我現在也確實需要。」
總不能一直勞煩他這個大忙人,而且,她是要記得自己,卻也沒必要搞特立獨行,丫鬟配就配了。
霍長安這才放心了。
*
西華城郡守與佛寺一直有勾結,不然也不會任由他作惡多年。
佛寺一出事,郡守聽到信兒就帶著一家子逃了,不過馬上被盯著他的邵青抓了回來。
郡守當場被斬首,霍長安聽了桑寧的話,對其家人沒有趕盡殺絕,根據罪情該坐牢的坐牢,該放的放。
郡守府空了,桑寧和霍靜雅就搬了進去養傷。
奇怪的是守城將袁穆,一點動靜都沒有。
炎猛親自盯著他,沒發現什麼異常。
難不成他還真棄暗投明?
反正不能掉以輕心,炎猛繼續派人盯著。
接下來,就是處理佛寺的事。
明水寺,包括西華城另外的幾個佛寺,名聲徹底完了,當時明水寺差點被百姓燒毀,是士兵阻止了才沒燒成。
那麼好的房子,燒了多可惜。
憤怒的百姓只能把山谷里那些罪惡的房子給燒了。
還恨屋及烏,把其他佛寺也砸了。
既然西華城的百姓徹底不信佛了,那佛寺也就不需要留,僧侶被要求全部還俗,收回土地。
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
佛寺名下的良田,竟然占了西華城的五分之一!整整五百畝地!
這其中,朝廷分的只有一百畝,剩下的四百畝,全是侵吞別人的。
吞了這麼多土地,為迷惑百姓,每年把最糙的糧食熬成稀粥分幾天,竟然就讓百姓感恩戴德,真是,愚昧。
既然愚昧,就從明智開始。
空了的明水寺就改成了私塾。
霍長安請了三個教書先生,公費教孩童讀書,態度端正,成績好的還會發紙墨筆硯。
第一堂課教的就是:子不語怪力亂神,非不信也,敬鬼神而遠之。
安排完了佛寺,就是那五百畝土地的分屬問題。
這些地,要全部分到百姓手裡。
要說了解,還得是當地官員了解百姓的情況,可有郡守在前,當地縣令又怎麼是個好的。
但現在無人可用,霍長安也不能全擼掉,他犯了愁。
這地,該怎麼分呢?
「當年,我要是聽宋縣丞的話就好了。」一個百姓愁眉苦臉的和同伴走在街上。
「就是沒接回那個孽障,家裡的名聲也毀了。要是當年聽宋縣丞的話,沒送她去選什麼破神侍,今日也不會被人戳脊梁骨。
丟人啊!」
「是啊!宋縣丞才是真正為咱們著想的好官,可惜……哎!」
可惜什麼,那人沒說,但想來結果不好。
霍長安招手讓人去查。
很快他們回來稟告打聽到的事。
「宋兆倫是本地人,乾元一四年進士,據百姓講,西華城縣令本該是他坐,但是現在的縣令給郡守遞了銀子,所以宋兆倫做了縣丞。」
「五年前,明水寺第一次舉行神女大選,他曾極力反對,但人微言輕,無人理會。
之後他挨家挨戶奉勸百姓,也有人相信他,聽勸。
但是過了幾日,他就出了意外。
說是夜裡喝酒失足落進了河裡,差點淹死,幸好被一個夜裡蹲大魚的漁夫撈了起來。
可因為在河裡碰傷了頭,人傻了!自然也做不了縣丞了。
他家就一個五十歲的老娘,母子倆相依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