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經聽說了杜秋病倒的事,雖然不至於落井下石,但也是鬆了一口。他這次是險勝,等婚一離,整件事就徹底翻篇了。雖然是開罪了些,但到底是出了一口氣,去母留子,多了些自由,也未嘗不是件好事。
等夏文卿的電話一來,朱明思弄清他的身份,就更是意外之喜。早就聽說杜守拙對這個侄子是關愛有加,現在叫他回來,顯然不是隨意之舉。他既然開罪了杜秋,到夏文卿身上壓寶,自然不錯。
朱明思特意準備了一番才去赴宴,禮物是精心挑過的。一瓶紅酒是準備當場開了的,一頂男式羊毛禮帽,是他提前準備著要送人,特意選了個大眾款式,老少皆宜。夏文卿接過帽子,在頭上試戴了一下,笑道:「挺好看的,真是謝謝你。」
他生平最討厭帽子,紐約的下雪天也只是把衣服穿厚實些,寧願頭髮上沾雪水,濕漉漉凍著。
飯局上,夏文卿只一味順著朱明思,聽到他奉承時也含笑低頭,佯裝靦腆。朱明思以為他們意趣相投,有了幾分交情。但夏文卿已經暗暗給他下了定論——這人顯然不聰明,連狡猾也算不上。只是自視甚高,又運氣不壞,時至今日都沒有倒大霉,但杜秋早看出他的本性,這個才能輕易下套。
歸根結底,他為人處事都不能長遠考慮,只計較眼前的成敗得失,這一下輸了,下一局就必要扳回。這一次大獲全勝,此後就自覺高枕無憂。他也不過是個自視甚高的獨生子,家庭給他鋪就坦途,一路順暢,他卻以為是自己能力出眾。很好對付的小角色。給他一點餌就會咬鉤。
一頓飯吃得皆大歡喜,夏文卿自然約了他第二天再碰面。他多年沒回國,想在這裡四處逛逛,卻缺個導遊。朱明思自然義不容辭,特意騰出一天來陪他。逛商場,吃小館子,喝咖啡,還隱晦暗示可以找女人按摩放鬆。
夏文卿謝絕了,背地裡拿消毒紙巾擦手,就怕他是個老手,身上帶病。
晚飯自然是一起吃的,特意訂了個包廂。酒過三巡,夏文卿道:「今天耽擱你一天了,我真是過意不去。客套的話我也不想說太多,我知道你是真的拿我當朋友。其實這次回來我是真的猶豫了好久,也難啊。」
「怎麼了?有誰針對你嗎?我肯定幫你想辦法。」
「也不是針對不針對的。就是這次杜先生叫我回來,是準備讓我分擔掉一些公司事務。杜秋有些彆扭,覺得我在和她爭寵。其實我倒真沒有這個意思。」
朱明思冷笑兩聲,道:「那是她小心眼,不過她本來就是這樣的脾氣。你不用管。這個世界各憑本事,你有本事,我叔父賞識你也是應該的。又不是隨便誰都能在外國人的地盤混出頭的。」
「我也是這麼想的,現在也由不得我不爭了。不過我在這裡人生地不熟的,就拿你當朋友,希望以後有事你能照應我一下。」他抬眼望著朱明思,眼底斂著水光,輕輕一盪,極真誠道: 「我這次有個消息想告訴你,大家都是朋友,我也想讓你賺點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