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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前後只有那麼短短的一點時間間隔。

為什麼方柏嘉就不再喜歡他了。

——為什麼不能繼續喜歡他呢?

在湯晝恆思考出這些問題的答案,順便想明白自己為什麼會這麼在意之前,他的目光已經在不由自主地注視對方了。

於是就這樣,從看著他,到一直看著他,只看著他。

「我知道,我在網上看過。」方柏嘉一本正經地說,「這是一種不想別人『脫粉』的心態。」

習慣是種可怕的東西。

被暗戀者之所以喜歡上暗戀者,往往是因為接受不了這種身份上的錯位。

於湯晝恆而言,方柏嘉是自己親手「帶」回來的人,他理應對他負責。

某種程度上,就像方柏嘉也會為了自己路邊遇到的小流浪貓幾乎花光身上的錢一樣,將比自己弱小的生物劃入保護範圍,對其施以關心和幫助,是不需要有明確動機就可以發生的事。

但在這背後,或許隱隱還有一層別的緣由。

責任感與占有欲,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

熱情與缺少邊界,也往往只有一線之隔。

長久投注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消失了,就像原本被填充得很滿的地方多了份空缺,前後的落差感大到讓人想不在意都難。

見過方柏嘉太熱烈認真地喜歡過自己的樣子,所以很難再真的將他當做完全無關緊要的陌生人。

於是就這樣漸漸的,從被注視的一方,變成了注視的一方。

湯晝恆聽了方柏嘉的話,禁不住呵笑:「你怎麼不說,是撿回來的小狗不親自己的挫敗呢?」

「……什麼啊,哪有這麼說別人的。」方柏嘉不悅。

什麼撿回來的小狗,難道湯晝恆覺得自己是小狗飼養員?

湯晝恆揚起一側眉梢:「這不是你剛才自己講的?怎麼,現在你要反悔?」

「……那,」方柏嘉的聲音小了下來,轉移話題,「小狗不親你,你也可以不養啊。為什麼還要對他那麼好。」

他悄悄抬眼,打量湯晝恆的神色。

湯晝恆沉吟了幾秒,問他:「你養過動物嗎?長期接觸過的,只是短暫經手的不算。」

方柏嘉搖搖頭。

湯晝恆的表情柔和下來:「養過動物就知道,他們是有天性的。當你剛開始收養一隻流浪貓,你會明顯地觀察到,它最從初的警惕,到慢慢對你變得放鬆的過程。先是可以讓你摸,到逐漸可以被你抱著,再到晚上會主動陪你睡覺,向你露出它的肚皮。感受到它每一天都比前一天對你變得更加信任和依賴,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就算中間偶爾用爪子抓傷了你,你也知道那不是它的本意。」

他說著,同步地拿起方柏嘉的一隻手,捏肉墊似的按著他手指末端的關節。

沒把剩下的話說出口——

既然如此,那就想辦法讓他的目光繼續看著自己吧。

反正無非是再養一次。

有時候,湯晝恆的身上會有種近乎可怕的異樣執著。

「……」

方柏嘉睜大雙眼佯怒,懷疑湯晝恆在內涵自己:「你真把我當小狗養啊!」

湯晝恆但笑不語。

方柏嘉也沒真的生氣,過了兩秒,照舊老老實實趴回他的懷裡,想了想說:「所以你那時決定介紹我來公司,是因為看到我,就想到了以前的你自己嗎?」

湯晝恆的反應算是承認:「嗯,我覺得應該把這個我曾經面臨過的機會和選擇權交給你。」

「我明白的。」方柏嘉沉默了良久,突然深吸一口氣。

「跟我一起去節目的那個師妹,你還記得吧?」

「嗯?」湯晝恆用疑惑的視線向他表示,怎麼了?

方柏嘉把對方當初來找他幫忙聽歌的事簡單說了一遍。

「你知道嗎。我當時一下就想到你了,哥哥。」

……

究竟是什麼時候喜歡上對方的呢?

有時候,方柏嘉也會忍不住地想。

一開始,他對湯晝恆應該只是那種粉絲般的感情。

和世界上絕大部分的明星追隨者一樣,剛好發現一個長得對口味的帥哥,可以免費欣賞他的美色,滿足他的一些幻想,又剛好在他最煩悶、最需要精神撫慰的時候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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