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柔對於登報的照片什麼的向來不在意,隨便挑了兩張,見梁利生還皺著眉頭,問:「是你覺得看起來不順眼,還是你怕首都人民看我不順眼?」
梁利生先伸手往高處攏他10cm的大燙髮,然後才說:「其實現在首都女孩子的時髦也不差香江什麼,太太你就該這麼打扮,去吧,去炸街吧。」
小張約的是家川菜館,離退休幹部中心不太遠,但離陳柔比較遠,她就開車去了。
一路上她也在想一個問題,黑老大的難審。
首先,這個年代收受賄賂都是現金,而且老首長的二兒子正當權,那幫行過賄的人,礙於他家所擁有的權力,公安再怎麼審,他們也不敢吐口,所以證據難找。
再就是,違禁槍枝是誰買的,如果王猛指認,那幫退伍軍人礙於他家的權勢,也不敢聲張,在這種情況下,所有的事都會被以大化小,那麼王猛也就不必死了。
親兄弟,打斷骨頭連著筋。
老首長的二兒子才開始主抓工作,還要干很多年的。
只要王猛不死,他姐和他姐夫就總能熬到老首長和他兄弟放鬆警惕,然後再把他撈出來,再幫他運作身份,繼續讓他撈錢,那麼一來,陳柔不也是白忙活?
鑑於將來偵辦王猛兒子的案件時所了解過的一些信息,陳柔在前往飯店的路上給陳恪打電話,並讓他設法去查王猛的妻子,以及他幾個姐姐名下的房產。
根據宋援朝戰友提供的消息,錢應該在海淀區。
先找房產吧,找到之後,讓陳恪和岳中麒去實地偵察,那筆錢,陳柔誓要找到。
約的飯店就在一樓,小張請的也是家常菜,她就坐在臨窗的雅座上。
因為聽公公講過,聶太太能使雪楓刀,是個巾幗英豪式的女同志,而小張恰好也是軍人,心裡不太服氣,今天其實在衣著上,就想跟陳柔比個高低的。
現在也還沒有軍人不得穿著工裝出門的禁令,她們也才發了新的野戰迷彩。
她一身戎裝,英姿颯爽,自認在氣勢上,必定能贏下香江來的富豪太太。
但看到虎頭大奔停在窗外,看到陳柔下車,再把兒子往腰上一挎,她和女兒同時拍桌子,敏敏更是大叫:「哇,阿姨好美啊,好美好美啊。」
她起身衝出門,不看帶著一大堆的傢伙,甚至還鬧著媽媽,帶上了他的三輪車的媽媽,只看陳柔,要蹦蹦跳跳摸她的皮夾克,要摸她翻絨面的長靴。
小女孩說:「阿姨,我超喜歡你的衣服,長大我也要這樣穿!」
其實算是相互羨慕了。
因為陳柔再也不會有機會穿野戰迷服了。
而那是她最喜歡穿的,也覺得整個世界上最好看,最漂亮的衣服。
尤其是女兵,腰帶環上因為訓練而緊健的腰肢,它就是力量美的化身。
不過作為女軍人,小張心目中最美的媽媽,就該穿著陳柔一樣利落又颯爽的皮夾克,像她一樣蹬著誇誇作響的帆布靴,黑鏡一戴,用如今的流行話說,她簡直帥呆了,酪斃了!
第425章 天才不天才的沒所謂,阿遠只要親親!
其實陳柔第一面見小張的時候,看她臉拉的像撲克,觀感並不好。
小張也以為陳柔不過泊來的影視劇里,每天伺候丈夫起居,看丈夫臉色行事,打完小三打小四,打完小四的小五的普通豪門闊太,可她們竟然都是偽裝的?
小張當場放棄矜持:「聶太,你今天的打扮好美好時髦,我好喜歡。」
小敏敏還在摸陳柔的衣服呢:「媽媽,我也喜歡。」
陳柔笑著說:「我叫你小張,來而不往非禮也,你叫我小陳吧。」
小張伸手:「我今年30歲,估計比你大一點,你叫我張姐吧。」
又說:「我父親說前幾天招待不周,今天一定要我再請你吃頓飯以表歉意,我看你比較愛吃辣椒,就自作主張安排了川菜,小寶寶也不怕,因為我們……」
敏敏從媽媽身邊捧起一隻KFC的紙袋子,笑著說:「肯德基,家鄉雞,超級香喔。」
打開紙袋,從中拿出一隻雞塊,她隔桌子遞給阿遠,問:「弟弟你吃過嗎?」
小張有點尷尬:「小傻瓜,弟弟是香江人,他肯定天天吃這個。」&="&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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