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思夷輕輕鬆了口氣,有些懊悔自己嘴快,她從鏡中看到了朝笙的面容,不施粉黛,仍是美的,只是比之十六七歲時的明艷張揚,多了幾分凜冽不可攀來。
人們幾乎都忘記了十七歲的聞朝笙是個沒心沒肺的美麗混蛋,他們都更在意二十六時殺伐果斷的小聞總,聞氏唯一的繼承人。
朝笙察覺到新娘子委屈巴巴的目光,朝她露出個柔和的笑來,只一笑,那點凜冽似乎就都成了真切的溫柔。
一番折騰,新娘子的裝扮總算是好了。
辛思夷扶著朝笙的手站了起來,長長的裙擺散落,如同天幕上的銀河。
朝笙替她整理了頸部的項鍊,笑道:「我都捨不得把你嫁給霍暄了。」
辛思夷仰頭看著她,眼中又忍不住有淚水盈盈:「你要是願意和我結婚,那也不是不行。」
這道知名的南牆最後願意和她辛思夷結婚,保准驚呆所有人。
朝笙下意識地想捏捏她的臉頰,又怕弄花她的妝:「算了,在江島的生意還想和你們家霍暄繼續做下去。」
「我結婚就別提工作啦!」辛思夷摟住了她,臉上浮現出甜滋滋的笑來。
朝笙任她抱著,明明辛思夷比自己還年長几歲,這些年來,反倒更像個妹妹依賴她。
辛思夷是被人愛護了很多年的,所以時間也沒帶走她年少時的天真快樂。
「來接新娘子咯!」
有人在外頭喊。
伴娘們有點緊張,怕自己招架不住。
辛思夷樂了:「別怕,讓小聞總在前面擋著。」
門外的伴郎團摩拳擦掌,勢要替霍暄順順利利把新娘接到,前前後後追了六七年才抱得美人歸,無論如何也不能再等下去了。
門開了,先對上的卻是另一張似笑非笑的美人面。
有人咽了口唾沫:「嘎,小聞總?」
這是和他們的父輩在生意場上交鋒的女孩,年紀和他們差不多,然而地位卻完全不同。
「這得霍暄哥來吧。」霍家正式的話事人。
「那要你們幹嘛。」一道懶洋洋的聲音響起,聲音比年輕時成熟了不少。
霍昀按開這群靠不住的傢伙,直剌剌對上了朝笙的眼睛。
有一瞬間,他覺得是又回到了少年時候,美得盛氣凌人的聞朝笙倚在家門口,神情漫不經心,說今天不想去喝酒。
「你也是伴娘啊。」他默然一瞬,挑眉笑道,「咱倆這關係,用不上為難我吧?」
朝笙可不管這些:「想多了。」
伴娘們笑嘻嘻地擁了上來,使出渾身解數為難前頭的伴郎。
直到霍暄也可憐巴巴地站在外面,才總算等來了辛思夷的垂青。
婚車載著新娘揚長而去,這場婚禮盛大到全城都矚目。
賓客雲集,高朋滿座,霍家的酒店今天不接待任何其他的客人,專心致志為霍暄和辛思夷的婚禮服務。
朝笙在台下,看著辛思夷在音樂聲中與霍暄相擁,看著這對糾纏了六七年的戀人終成佳偶,終於也感覺到了久違的動容。
霍昀悄然站在了她身側,輕易察覺到了朝笙目光的變化。
台上,辛思夷含笑,扔下了手中的鈴蘭捧花,伴娘們都去接,還有好些活潑的花童往前跑。
霍昀也好,朝笙也好,都一動不動。
不是自恃身份,是確實無動於衷。
——那會兒,霍昀對她的出現所表現的意外,其實是裝的。
他早就知道朝笙會來參加辛思夷和他哥哥的婚禮,所以坐了十個小時的飛機,風塵僕僕的趕了回來,說「我也要做伴郎」。
在江島求學的那些年,他飛快的學會了經營的手腕,又被霍暄打包扔到了大洋彼岸,替霍家的酒店開闢新的市場,前後九年,終於也算得上有所成就。
但那句本要說出來的話,再沒有說出口。
也許是現場的氣氛太美好,也許是婚禮的音樂太悠揚,霍昀鬼使神差,輕聲喚她:「聞朝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