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母經過短暫的思考,也表示贊同。
這就算是達成一致了,辜鎔陪兩位長輩吃了午飯,便回家開始著手安排相關事宜。
辛實聽說是要去英國,坐船都得坐上兩個月,一開始心裡是很沒底的。
倒不是怕沒法適應,馬來亞到處都是英國人,學校裡頭也有不少的洋人老師,他目前的英文水平早已經可以同人進行流暢的溝通了。並且辜鎔跟他講過,倫敦有許多的華人社區,不必怕到了那裡舉目無親。
儘管辜鎔沒說,他也知道,是因為他在馬來亞待著害怕,辜鎔擔心他,為了叫他安心過日子、好好念書,才打定主意要搬家,他也願意跟辜鎔去任何地方。
他主要是怕去了那麼遠的地方,大哥又該擔心他,該催他趕緊回中國了。結果倒是他想得太多,一聽說辜鎔是帶他去英國避難,同時是送他去大學念書,大哥馬上表示支持他去,叫他別總掛念家裡,學本事最要緊。
大哥這麼一說,辛實心裡總算是沒了後顧之憂。
斷斷續續忙碌兩個多月,辜鎔同祖母持續通信溝通搬遷事宜,搬家的日子就此定了下來,半月後乘輪船舉家遷往倫敦。
第68章
定下遷家日期後,辜鎔特地去同朝天錚見了一面,給他提供了兩條路走。
要麼跟著辜家一起遷走,在大學結業前,辜家會給他提供庇護;如果不願意離開家鄉,那麼辜鎔就把目前這座洋樓送給他,再托關係將他的名字加入到雪蘭莪州自衛團的名單里。自衛團有一定的豁免權,可以留居原地,而不用被強迫搬去新村接受監管。
朝天錚在經過短暫地思考後,表明想要跟著辜家一同去往倫敦。
父親去世後遺產全到了他手上,雪市有不少專以騙人錢財為生的組織,看他年輕,便千方百計地來認識他,誘惑他去嫖去賭,想要從他這裡把父親的遺產騙去搶去,對他幾乎是窮追猛打。他躲避得疲憊不堪,三天兩頭就要和人打一架。
雪市如今亂成這樣,看在辜家的份上,那些流氓匪盜才不敢明搶,如今辜家要搬走,他便如同小兒抱金於市,早晚就是個流落街頭。
假如單只是金錢上的困擾就算了,最重要的,按照目前的社會狀況,他很有可能還要面對失學。
麻煩如此接踵而至,再加上他還得同時負擔一個痴痴呆呆的金翎,這就不得不讓他多做出一些打算了。
辜鎔想也是這樣的結果,便點了點頭,自覺是對老朋友有了個交代。他借了一個擅長計算的會計給朝天錚,要他把行李收拾完畢,同時向學校辦理退學,洋行里的財產也要做好轉移。
朝天錚全都答應下來。
回家的路上他路過了一家醫院,猶豫半天,鬼使神差地走了進去,問了醫生一個問題:&ldquo有沒有辦法可以改變眼珠的顏色?&rdquo
金翎的病時好時壞,假使他能夠把眼珠變成黑色,金翎或許就能夠好受些。他實在不想再看到金翎每次大夢初醒時那種痛徹心扉的眼神,倒寧可金翎永遠地把他當成他爸爸。
他得到了一個否定的答案,有些悵然若失地回了家。
不過改不了顏色也沒關係,再過二十年,等他到了爸爸這個年紀,差不多也就是爸爸那個模樣。
走上台階,他推開了客廳的門,一眼看見金翎就躺在百葉窗下的竹榻上。
榻邊的桌上擺了一支灰色的鋼製注射器,一格格的日光朦朧地照在榻上那個漂亮的青年身上,他的嘴唇粉紅,眼睛輕輕閉著,雪白的手腕上戴著一塊金色的機械錶,面色是種平靜的溫柔。
朝天錚的心跳停了一剎那,他遲滯地站在原地,心臟像是被人狠狠捏了一把,說痛,還有些無助,幾乎無法行動也無法呼吸。
一瞬間,他恍然回到第一次見到金翎那天,那天他也是下學回家,在家裡看見了這個陌生人。
那時金翎穿著單薄的淡紫色短褂,白紗褲,旖麗地倚在一張大榻上打盹,牆角紫色的丁香花隨風吹到他的身上,香氣散開,是種叫人無法忘記的馥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