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華商總會晚上吃完飯,他們又去皇……
晚上吃完飯,他們又去皇后戲院聽戲。唱的是粵劇,粵語都難得聽懂,拖長了調子唱出來的粵劇就更聽不懂了,整場下來,對霍眉是一場聽力考試。直到辨出「昭君見玉鞍,淚盡啼紅血;今日漢家人,明朝胡地妾」這一句時,才覺出點意味來。一出《昭君出塞》,唱到十二點,回家後快要一點。
她從公用盥洗室出來上床,何炳翀也正好洗完澡,看著她坐在床上、往腿上塗抹身體乳,忽然道:「能不能把襪子穿上?」
霍眉在他面前從來是穿襪子的,只是待會兒需要往腳上擦藥,暫時沒穿而已。她從櫃中找出襪子,把豬蹄一樣畸形的腳套住。何炳翀又補充說:「寒從腳下起,我怕你著涼。」
她「嗯」了一聲,「你明天上班嗎?」
「不上。」
「那我不叫你,你睡個懶覺。」
何炳翀睡著了,她就開始沉思這個問題:不像內地男人,對於小腳只是「喜歡」或是「不喜歡」,香港男人就沒見過幾雙小腳,幾乎是覺得噁心。
某次去喬太太家打牌時,她在席間看到一個人,穿的是皮鞋,腳背卻很嚴重地拱起,像是纏過的。她遞了一條仙女煙過去,對方就給她展示:小腳也是可以穿皮鞋的,往前面墊個棉花袋就好了。
回家後,她讓寶鸞找針線縫了個棉花包,嫌寶鸞手腳慢,自己搶過來做了。又找程蕙琴借了雙皮鞋,穿進去一試,居然真能走動。又加上母親對她纏足十分上心,把腳背都勒平了,穿上皮鞋,完全就是一副天足。只是像筷子戳在碗裡,到處亂劃。她斷定是棉花太軟的緣故,又用花椒、沙子等材質試,最後找到了最合適的材質——干菊花。能把腳卡住的同時,還不會悶汗。
林傑陪著她買到了第一雙皮鞋,方頭,深棕色硬皮,帶一點跟。霍眉穿上後搖搖晃晃地走了幾步,興高采烈道:「怎麼樣?」
「好看是好看,只怕走不穩路。」
「習慣了就好了。」霍眉宣布說,「我以後就穿皮鞋了。」
她對皮鞋的喜愛瞬間超過了對裙子、手提包、首飾的喜愛,其他飾物只是給她本來就美的地方錦上添花,皮鞋卻能為她的畸形之處雪中送炭。短短一周內,她就買了十幾雙款式各異的鞋子;何炳翀知道她花錢多,卻一味縱容著。
寒假的最後幾天,他要出席一場宴會,沒有帶程蕙琴,卻
帶上了霍眉。程蕙琴對此是毫無怨言的,摩根就快要回學校了,她寧願在家裡待著。正好那條鈷藍色的吊帶長裙也從乾洗店送回來了,霍眉在裙子外面套一件黑色水貂裘,腳下穿亮黑色的尖頭鞋;頭髮重新燙過了,卷的誇張,濃黑的烏雲似的簇著雪團般的臉。
宴會是在遊輪上開的,舷梯打開,何炳翀遞過來一條胳膊,攙著她上樓梯。
船艙內燈火通明,地上鋪著極厚的法蘭絨地毯,十幾個圓桌錯落其間,服務生走來走去,已經上了點心和茶水。牆壁上凸起的浮雕木板上,一條金龍盤踞,何炳翀指著介紹:「香港華商總會的標誌。」
霍眉點頭,「曹厚存。」
「你還知道曹厚存啊?」何炳翀樂道,「走,我們去找曹厚存。」
宴席還沒開,大家都三三兩兩站在甲板上吹風。何炳翀挽著她一路走,就一路有人來打招呼,何先生好啊,何二太太好,維多利亞港兩邊的GG燈牌都亮起來了,海鷗撲稜稜地從頭頂飛過。
如果巴青給人留下的印象是灰濛濛的青,那香港就是藍。內地的江湖河流總是蟹殼灰,天空在上午是白的,黃昏是紅的,很蕭疏慘澹的配色,由冷硬的礦石磨成粉調製出來。但維多利亞港的海水是藍的,快入夜時的天空也是藍的,純正、飽滿、濃郁,是一副油亮油亮的西洋畫。
天與海之間,她的裙子藍的最華貴,誰都要注視她。
霍眉這人就特別忘本,她已經忘了剛從長江上來到此地的心情;現在自認為身價不凡,與維多利亞港的格調正好相配。站在此間,她的心中膨滿快樂。
天熱時大家都穿綢緞旗袍,看不出差距;到了冬天,貧窮是無處遁形的。最上等的太太穿水貂,稍微遜色一點的穿羊絨、麂皮,再次的穿兔毛。而路過海邊時,那些晨起撒網的漁民連棉花都沒得穿。在四川時她總覺得冷,三四層破爛布料把身子裹成個膀脹的球,寒氣仍往裡鑽。
怪不得人家說窮,要說「貧寒」。
逛了一圈,沒找到曹厚存,先下去吃飯。上的都是些傳統粵菜,豉汁蒸石斑魚、鮑汁扣遼參、蚝油生菜等等,以海鮮為主,佐以各種腊味。腊味又不是霍眉在家做的那種腊味,雞鴨鵝的脂肪融在肉里,咬一口能把人膩死。海鮮,雖知道是好東西,她也吃不慣,懷念辣椒的時候才算是想起了自己的本。又專心致志地幫何炳翀剝蝦。&="&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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